【我国第1部保密法颁布于哪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体系中,保密制度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关于我国第一部保密法的颁布时间,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问题。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和官方记录,可以明确得出以下结论。
我国第一部正式的保密法律——《保守国家秘密法》是在1988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的。这部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保密工作方面迈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在此之前,虽然有关保密的规定散见于各种政策文件和行政法规中,但尚未形成系统、统一的法律体系。
《保守国家秘密法》的颁布,不仅为国家秘密的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也明确了保密工作的基本原则、职责分工以及法律责任,对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表格展示:
| 项目 | 内容 |
| 法律名称 | 《保守国家秘密法》 |
| 颁布时间 | 1988年 |
| 颁布机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实施时间 | 1988年9月1日 |
| 法律性质 | 国家基本法律之一 |
| 主要作用 | 规范国家秘密的管理,保障国家安全与利益 |
小结:
从1988年开始,我国的保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和法制化。《保守国家秘密法》作为我国首部专门的保密法律,奠定了后续保密立法的基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信息化进程的加快,该法也在不断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新时代的保密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