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内容是什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性文件,规定了香港在“一国两制”下的高度自治权。其中,第二十三条是基本法中非常关键的一条,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以下是对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内容的总结,并以表格形式进行清晰展示。
一、
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同时,香港特别行政区还应采取措施防范和制止与香港有关的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该条款赋予香港特区在国家安全方面的立法权,但同时也强调这些立法必须符合基本法的规定,并且不得损害香港的高度自治权。
这条法律条文是香港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责任的重要依据。
二、表格展示
| 条款 | 内容 |
| 基本法第二十三条 | 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 |
| 附加说明 | 香港特别行政区应采取措施防范和制止与香港有关的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 |
| 立法权限 | 香港特别行政区拥有对上述行为的立法权。 |
| 法律依据 | 所有相关立法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 |
| 自治权保障 | 相关立法不得影响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 |
三、结语
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是确保香港在国家安全方面具备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法律基础。它体现了“一国两制”的原则,即在坚持国家统一和安全的前提下,香港享有高度自治权。通过这一条款,香港能够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同时,继续保持其独特的法治和社会稳定。


